出口单证清单

出口需要哪些单证?选择目的国、货物和贸易术语——单证查询即刻显示您需要准备的文件。详细清单见下文。

单证查询

每票出口货物的基本单证

  • 商业发票——发货人、收货人、准确的货物描述、数量、货值、币种、交货条件(Incoterm),最好注明HS编码。
  • 装箱单——件数和包装类型、尺寸、毛重和净重、唛头。
  • 出口商的EORI编号——从欧盟进行商业出口时必需。
  • 出口报关(ATLAS)——货值超过1,000欧元或重量超过1,000千克时,须向德国海关进行电子申报。货物出境后,您将获得出境确认,可作为增值税等方面的凭证。
  • 提单(B/L)或海运单——装船后由船公司签发,由我们负责协调。
  • VGM——装船前必须申报已装货集装箱的核实总重。

根据货物需额外准备

  • 原产地证明——商会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或优惠原产地证明(如EUR.1或原产地声明),以便收货人享受关税优惠。
  • 出口许可(BAFA)——适用于两用物项或受禁运国家。
  • 危险品申报(IMDG)——适用于电池、化学品、油漆、含燃油车辆等。
  • 符合ISPM 15的木质包装——实木托盘和木箱须经处理并加施标识。
  • 各类证书——如合格证书、卫生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。

各目的地区域的特殊要求

区域注意事项
西非许多国家要求在装船前办理电子货物跟踪单(如ECTN或BESC),否则在目的港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。
中东 / 海湾发票和原产地证有时需经商会或领事馆认证。沙特阿拉伯要求产品合格证书(SABER)。目前请注意霍尔木兹海峡的局势。
北美和中美洲美国要求提前申报货物信息(24小时规则,以及由进口商申报的ISF“10+2”)。货物描述必须准确——“备件”等笼统名称不被接受。
澳大利亚 / 新西兰生物安全规定严格:货物和集装箱必须清洁。在季节期间(约9月至次年4月),部分货物须进行褐纹蝽(BMSB)处理。
远东所有单证须有准确的货物描述和HS编码;部分货物在目的国需注册或提供证书。

部分国家的特殊要求

国家注意事项
埃及必须进行货物预申报(ACI):埃及收货人须在装运前通过 Nafeza 系统申请 19 位的 ACID 编号。发货人需在 CargoX 平台注册,并最迟在船舶抵港前 48 小时上传商业发票、装箱单和原产地证书。ACID 编号必须出现在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证上,否则货物在埃及无法清关。
阿尔及利亚收货人须事先在其阿尔及利亚开户银行办理交易登记(domiciliation),否则无法清关。需提供商会签发的原产地证书(仅在申请关税优惠时使用 EUR.1)。许多商品受进口限制或须事先审批,食品还需卫生证书。请在订舱前与收货人确认。
中国所有单证上须有准确的货物描述和 HS 编码。部分产品需 CCC 认证。食品生产企业须在中国海关总署(GACC)注册;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适用新的第 280 号令,进口申报中须填写注册编号。木质包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。
印度尼西亚收货人须持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许多商品(包括电子产品、纺织品、食品和钢材)在装运前须由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在发货国进行装运前检验;部分产品还需 SNI 认证。请在订舱前与收货人确认相关要求。
蒙古通常海运至天津新港,再以中国过境方式经铁路或公路转运。提单须注明“in transit to Ulaanbaatar, Mongolia”及蒙古收货人。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将在中国和蒙古两地查验,必须完全一致。
巴西商业发票须使用葡萄牙语、西班牙语或英语并签字,逐项注明 NCM 税号以及运费和保险费。提单上须注明收货人的税号(CNPJ)。需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装运前取得进口许可证;木质包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。

各国信息更新至 2026 年 9 月。

提示:进口规定经常变化。本概览不能替代逐票审核,所有信息仅供参考、不作保证。请在订舱前联系我们,我们将为您核实目的国的要求。

有疑问?欢迎联系我们